校党委副书记、校长——主持行政全面工作。负责办公室工作,机关党委工作,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工作,审计工作,法律事务工作。分管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机关党委,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,审计处,法律服务中心。...
校党委委员、副校长——负责本科教学工作(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),潇湘学院工作,学生工作,武装、保卫工作,共青团工作,校友会工作。分管教务处(本科教学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),潇湘学院(党委),学生工作...
校党委委员、副校长——负责组织、干部工作,宣传工作,统战工作,党校工作,工会工作,期刊工作,扶贫工作。分管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党校,党委统战部,党委宣传部,工会,期刊社。联系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,外国语学院...
校党委委员、副校长——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,对外联络与国际教育工作,图书情报工作,工程训练工作。分管研究生院(研究生工作部),国际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,国际教育学院(直属党支部),图书馆(党总支部...
校党委委员、副校长——负责人事工作,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离退休工作,继续教育工作,档案工作。分管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、职称改革办公室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),教师工作部,教师发展中心,教育科学研究院,离退...
校党委委员、副校长——负责财务工作,后勤工作,计划生育工作,基建工作,校地共建工作。分管财务处,基建处,后勤管理处(后勤党委),校地共建办公室。联系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,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。